车载无线充RoHS2.0认证怎么申请?
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RoHS2.0,而且有客户问道RoHS3.0,难道之前的十项又增加了吗?
然后并不是:
“RoHS指令发展到如今有RoHS1.0、RoHS2.0,然而最近还是有人在问为什么客户还在找他们要ROHS 3.0的测试报告?这是怎么回事?"
1.RoHS指令的发展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RoHS 1.0指令:
1.制定实施:
RoHS 1.0 指令自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核心内容包括:
要求2006年7月1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中不得含有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6 种有害物质。
2.次修订:
欧盟委员会在2005年8月19日的修订决议2005/618/EC中对‘不得含有’做了进一步规定:
明确指出限制对象是产品中所有的均质材料(不能机械拆分成不同材料的材料),并对每种物质提出允许质量百分比浓度要求。
3.RoHS 1.0 涵盖的八大类电子电气产品指:
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设备
1. 大型家用电器
2. 小型家用电器
3. IT和通讯设备
4. 消费产品
5. 照明设备
6. 电子和电气工具(不包括大型工业工具)
7. 玩具、休闲和动力设备
8. 自动售货机
4.RoHS 1.0指令限制使用的6种有毒有害物质限值:
物质名称
| 限制标准(mg/kg)
|
铅(Pb)
| 1000
|
镉(Cd)
| 100
|
汞(Hg)
| 1000
|
六价铬(Cr(VI))
| 1000
|
多溴联苯(PBBs)
| 1000
|
多溴联苯醚(PBDEs)
| 1000
|
1 mg/kg = 1 ppm (百万分之一)
RoHS 2.0 指令介绍(2011/65/EU)
2011年7月1日,2011/65/EU在欧盟公报公布。
修订指令自2011年7月21日生效,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新指令转换成国内法律。并于2013年1月2日开始实施。
原指令2005/95/EC(RoHS 1.0)自2013年1月3日废止
RoHS 2.0 主要修订内容:
1、管控产品范围的修订:
RoHS 2.0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 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2、限用物质清单的修订: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RoHS2.0(2011/65/EU) 附录II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2.0附录II中。新增的4种邻苯二酯的限值均是0.1%(1000ppm),与之前提出的4项优先物质不同的是删除了六溴环十二烷(HBCDD),增加了DIBP作为管控物质。
3、豁免机制的修订:
采纳现有的豁免条款并对医疗和监控设备提出了20项新豁免,同时针对产品类别规定了不同的豁免最长有效期:1. 2002/95/EC管控的8大类产品及第11类产品豁免有效期最长为5年;2. 第8类与第9类产品豁免有效期最长为7年。(2011/65/EU 附录III)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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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看到这里,有些人又在问RoHS3.0是什么?好吧,其实根本不存在RoHS3.0的说法,根据上述RoHS整个指令历程的演变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有些人会搞出一个RoHS 3.0出来:
RoHS 1.0(2002/95/EC)也就是期的版本
RoHS 2.0(2011/65/EU)是第二期修订的版本
所谓的RoHS 3.0(2011/65/EU&(EU)2015/863)即是RoHS 2.0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充。
所以,截止21年并未出现RoHS3.0,RoHS 3.0说法是错误的,RoHS指令并没有出第三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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