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要看看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有些国家会进行实质审查,比如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审查员会将近似或者相同商标驳回,但有些国家和地区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进行形式审查(不主动驳回相同或近似商标),比如,英国,欧盟等国,则需注意近似商标的问题
如果你通过商标转让、企业并购等方式收购对方商标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将来存在相关商业标志导致市场混淆,甚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审核对方是否存在与交易商标有近似等关系的商业标志,并进一步考虑是不是需要把这些相关的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商业标志都一并移转过来。
与交易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以及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是《商标法》上的强制性要求,否则转让要遇到法律障碍。
商标转让的时候要注意看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
对方商标虽然核准注册了,但拿来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呢?根据《商标法》第56条,“注册商标的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中国商标法内容可能与其他国家商标法表达不同)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特别是差异较大的)商标,可能无法享有商标权。买来使用不小心标示注册标记的话,还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商标转让要注意了解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权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商标是按国际尼斯分类进行注册的,一般将产品或服务分为45个类,申请人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在分类中的哪个类,在那个类申请注册商标)
要查明人是否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发放许可或从事转让,因为这可能引发商标侵权等问题。
假如别人已经在人超出核定使用范围的那些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另外,也要核查自己需要使用的产品或业务范围,是否与对方商标注册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一致,检查对方商标注册与自己业务的契合度,也是非常重要的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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