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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建设有什么要求?

2025年10月06日 17:51:32      来源:江苏智淼气体灭火安装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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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建设有什么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建设有什么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一般是全淹没灭火系统,当发生火情时,它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让灭火剂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以达到扑灭火灾的目的,所以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有限的封闭空间内,也就是防护区内。那防护区的建设有什么要求呢?


这里主要讲的是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54混合型气体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不包含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 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必须能够抵御初期火灾,使得灭火剂在在防护区内在一定的时间内维持足够的浓度,以达到浸渍时间要求。


2、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适宜低于1200Pa。


气体灭火系统喷放时,防护区开口均自动关闭,防护区内压强增加,必须防护区围护结构需要能承受一定的压强。防护区的泄压面积的计算公式,就是已防护区围护结构能承受的允许压强为基础计算的。


3、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


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经常有人员出入,且设备重要,因此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每小时5次。


4、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防护区不允许除泄压口之外的开口存在,防护区开口包括门、窗、防火阀等都必须可以自动关闭。自动生产线上的工艺开口,也应做到在灭火时停止生产、自动关闭开口。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5、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秒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气体灭火系统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有不多于30秒的可控延迟喷射,因此防护区的设置必须保证人员在30秒内疏散完毕,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6、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另外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防护区的门向疏散方向开启,主要是方便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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