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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需要上SIS安全仪表系统

2025年12月01日 11:05:27      来源:河北康吉森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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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企业需要上SIS安全仪表系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第十二条:

   从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独资合资等具备条件的化工企业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SIS安全仪表系统。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第十三条:

   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其他新建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从2020年1月1日起,应执行功能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设计符合要求的SIS安全仪表系统。

   其中两重点为:“个重点”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第二个重点”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祥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一重大”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第四条: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①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BPCS),例如DCS或PLC;

②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SIS\ESD);

③设置了BPCS,SIS,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投用。

   根据安监总管三[2012]87号文《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其工作目标中提到:“全面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进,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全面消除安全设计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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