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1日 19:13:14 来源:河北康吉森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
必须安装安全仪表系统的危险工艺有哪些,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116号文《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于新建装置自 2018年 1月 1日起,各地的逐步对于“两重点一重大项目”要求新项目进行 SIL定级与验证,对于在役装置应在 2019年底之前,完整安全仪表系统的评估工作,并进行整改。部分重点省份已经全面开展 SIL评估的工作,并且与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未来将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相挂钩。老旧装置及新建项目如未配套安全仪表系统、未进行 SIL定级与验证, 将不再核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这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管理与要求。

必须安装安全仪表系统的危险工艺有哪些,为贯彻落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指导各地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化工企业要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今后,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生产装置原则上要由资质化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本辖区化工企业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要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力争在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三、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如果发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存在问题,请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司)。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也可根据当地化工产业和安全生产的特点,补充和确定本辖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的化工企业,并抄送从事化工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以及有关具有乙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五、在116号文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项目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役生产装置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加快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掌握相关标准规范的工程技术人员,满足开展和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六、国家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如下:
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2、电解工艺(氯碱)
3、氯化工艺
4、硝化工艺
5、合成氨工艺
6、裂解(裂化)工艺
7、氟化工艺
8、加氢工艺
9、重氮化工艺
10、氧化工艺
11、过氧化工艺
12、胺基化工艺
13、磺化工艺
14、聚合工艺
15、烷基化工艺
16、新型煤化工工艺
17、电石生产工艺
18、偶氮化工艺

由上文中所述,其中涉及十八种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必须安装安全仪表系统,河北康吉森自动化安全仪表系统,广泛应用于石化、冶金、电力、食品加工、化工、机械、建材、邮电、轻工等行业,如紧急停车系统ESD,燃烧炉管理系统BMS,火气检测系统F&G,燃气轮机控制系统GTC,紧急避断系统ETS和集成汽轮机和压宿机控制系统ITCC等安全连锁控制系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