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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2026年09月16日 18:57:04      来源:上海本昂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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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部门发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内容

  做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对于保障城乡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是节约、保护、利用、修复治理地下水的基本依据。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应当服从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日前,、和三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特别指出将划定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对地下水进行价值评估。

  指南指出,保护类区域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补给区,以及矿泉水、名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其中,对已划定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以收集资料为主;未划定的,参照 HJ 338 划定。对已划定的补给区,以 收集资料为主;未划定的,参照环办便函〔2022〕335 号划定。矿泉 水、名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以收集资料为主。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共 关于深入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识别保护类区域和 管控类区域,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修订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指出,针对不同分区,依据相关法规标准提出对策建议。地下水型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相关法律从环境准入等方面开展管控,补给区从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等方面开展调查评估,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矿泉水、名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域依据国家、地方相关管理要 求开展差异化管控;管控类区域中一级、二级管控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环境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开展差异化管控。一般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开展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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