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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月亮回应洗衣液致癌说:产品合格无刺激性

2026年09月17日 16:47:56      来源:上海本昂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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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打假人”王海称国家行业标准与国家安监总局规定冲突,称将中国洗涤工业协

内容

北京一消费者蓝月亮洗衣液含致癌物荧光增白剂。昨日,蓝月亮公司发出声明,称产品符合标准。该消费者的代理人———王海认为,洗衣液行业标准与国家安监总局化学毒物规定冲突,称行业标准代表行业利益,并称将洗涤协会。

  蓝月亮称产品合格

  昨日,蓝月亮公司发表声明称,洗衣液使用的荧光增白剂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2008年,国家颁布并实施了《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行业标准,指出了可用于生产衣物洗涤剂的荧光增白剂种类。

  蓝月亮公司表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日用化工产品检验站已经出具了该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证明,产品质量合格、无刺激性。

  “行业标准代表行业利益”

  昨晚,该消费者的代理人———中国打假人王海表示,国家的行业标准不能作为洗衣液尤其是婴幼儿用的可允许添加荧光剂的依据,洗衣粉的国家标准、洗衣液的行业标准里都没有提到可以使用荧光剂。

  王海说,荧光增白剂是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的化学毒物。他认为,国家的行业标准与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定存在冲突,行业标准是从行业利益的角度制定的,安监总局则是从人员安全的角度制定的,安监总局的要比行业标准的效力强。

  将增加洗涤协会为被告

  6月20日,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表示,行业标准中所规定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王海认为协会的说法“不可信”,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说话,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述,“协会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安全”,并称将协会作为被告进行。

  ■ 洗衣液及荧光增白剂三个标准及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规定:荧光增白剂属于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属于化学毒物,属职业病危害因素。

  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标准: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分为两大类产品,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洗衣粉(无磷型)国家标准:洗衣粉材料要求未提及荧光增白剂。

  ■ 律师分析

  加荧光剂不明示存在误导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昨晚向记者表示,这一事件争议的是“荧光增白剂”在洗衣液中的使用对人体是否有害。“蓝月亮”所提到的《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属于行业标准,不是国家标准,一般来讲,行业标准是比较低的。蓝月亮洗衣粉并不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问题,也符合标准规定。

  易胜华说,网上查询到的各种信息显示,荧光增白剂如使用过量或与身体的伤口接触,确实有潜在致癌危害。“蓝月亮”在产品包装上并没有明示,还采用“亮白增艳技术”这样含混的表述,标着婴幼儿衣物同样适用,王海正是抓住这一点。

  易胜华认为没加警示说明,对消费者有一定误导。而“蓝月亮”称检测产品无刺激性,并不等于产品无害。

  至于王海所引用的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易胜华认为,这是从职业病的角度出发,列出可能对人员身体有害的物质,但并没有说这些不能用来制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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