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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准的变化一直深受关注,十三五之后,环保标准的发布速度明显加速,近日,环保部连续发布三个公告,共发布环境监测标准28项。这其中不乏众多大家期盼已久的标准。
内容
如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测定方法、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超低排放颗粒物监测方法、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更新方法等。
关于发布《水质和杀草快的测定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和杀草快的测定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13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和杀草快的测定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914-2017);
二、《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
三、《环境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HJ916-2017);
四、《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的测定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7-2017);
五、《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8-2017);
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919-2017);
七、《环境空气无机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HJ920-2017);
八、《土壤和沉积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921-2017);
九、《土壤和沉积物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922-2017);
十、《土壤和沉积物总汞的测定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23-2017);
十一、《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4-2017);
十二、《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5-2017);
十三、《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26-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2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印发
关于发布《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等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等十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六价铬的测定流动注射-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HJ 908-2017);
二、《水质多溴二苯醚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9-2017);
三、《环境空气气态汞的测定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
四、《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
五、《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酮容量法》(HJ 545-2017);
七、《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HJ 547-2017);
八、《土壤和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超声波萃取法》(HJ 911-2017);
九、《固体废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2-2017);
十、《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HJ 173-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网站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1999年8月18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2005年3月24日批准发布的《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HJ/T 173-2005),2005年11月9日批准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2009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总磷的测定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HJ 545-2009)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氯气的测定碘量法(暂行)》(HJ 547-2009)废止。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印发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
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修改单;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四、《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
五、《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网站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2007年7月12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废止。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印发
编辑点评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由于环境监测技术门槛偏高,目前国内从事环境监测的企业仅有两百多家,分析仪器主要被德国西门子等外资企业占领,内资企业主要参与中低端分析仪器市场。未来,水土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修订都有相应的计划,围绕排污许可及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管理中心工作,加大在研项目推进力度。
常见问题
Q1:环保部此次集中发布的28项环境标准分别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其中《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等5项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其余23项标准(包括水质、土壤、环境空气等相关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Q2:新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标准编号分别是什么?
标准编号分别为HJ 75-2017和HJ 76-2017。
Q3:随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相关标准的实施,原国家批准发布的哪些试行标准被正式废止?
原国家2007年7月12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被废止。
Q4:根据文章编辑点评,目前国内环境监测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及企业竞争现状如何?
目前行业集中度较高,技术门槛偏高,国内从事环境监测的企业仅有两百多家;分析仪器主要被外资企业占领,内资企业主要参与中低端分析仪器市场。
Q5:此次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标准编号是多少?其实施后原HJ/T 194-2005规范是否继续有效?
标准编号为HJ 194-2017。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原《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被废止,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