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ZKW102束管隶属于火灾束管监测系统,用于大、中、小各类煤矿自然火灾预报和预防工作,通过对井下任意地点的O2、N2、CO、CH4、CO2、C2H4、C2H6、C2H2、C3H6、C4H10等气体含量实现24小时连续监测。
PE-ZKW102束管所构建的系统在地面设监测、分析中心,利用微机控制,通过抽气泵将井下工作面密闭采空区的气体经束管抽至地面监测室进行监测分析。可以指导采空区的配风、抽放瓦斯、调压、注浆等工作;直径10mm2芯束管煤矿用聚乙烯材质井下敷设还便于对一些工作人员无法到达或危险大的盲巷等地方进行监测瓦斯等气体成份浓度。
PE-ZKW102束管只是火灾束管监测系统的一部分,另外它的组成还有:
监控微机、束管专用色谱仪、粉尘过滤器、单管、束管、分路箱、抽气泵、气体采样控制柜、打印输出设备、网卡、系统软件等组成。
PE-ZKW102束管监测使用注意事项:
1.束管检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点(如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煤巷的高冒区等)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以及有丢煤的采空区和密闭内。
2.测点应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处。
3.束管检测用电器设备维修时,停电并悬挂明显的停电标志牌。
4.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敷设束管需要横过架空线时,先停电,后工作。
5.进人工作地点先检查顶板、两帮支护的安全情况,有隐患应排除后再工作。
6.禁止进入盲巷工作。在密闭前工作时,携带的仪器可以参照“火区检查员"的规定,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 氧气浓度,在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工作。
7.地面化验室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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